現場電纜布線有哪些規定 我們一般把Ⅰ、Ⅱ類信號電纜統稱為信號電纜,把Ⅲ、Ⅳ類信號電纜和現場電源電纜統稱為電源電纜。在有條件的場合,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應采用不同走線槽走線,在進入DCS機房(或機柜)時,也應盡可能相互遠離。當這二種電纜無法滿足分開走線要求時,它們必須都采用屏蔽電纜(或屏蔽雙絞電纜),且滿足以下要求: 1、如果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之間的間距小于15cm時,必須在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之間設置屏蔽用的金屬隔板,并將隔板接地。 2、當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垂直方向或水平方向分離安裝時,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之間的間距應大于15cm. 對于某些干擾特別大的應用場合,如電源電纜上掛接電壓為220V AC,電流在10A以上感性負載,而且電源電纜不帶屏蔽層時,那么要求它與信號電纜的垂直方向間隔距離必須在60cm以上。 3、在兩組電纜垂直相交時,若電源電纜不帶屏蔽層,*用厚度在1.6mm以上的鐵板覆蓋交叉部分。 |